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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現今的社會風氣,比較傾向爭贏,或者說不爭,但仍是一定要贏,
姿態擺高一些,是因為不想輸。

上午在處理一件彙整文章案例的公文,提供資料別組承辦人員在公文上大致上寫著「A事業單位將提供資料…」…,
就降子把公文移給偶,既沒附上資料,也沒有後續的追蹤就表示她已經辦理完畢, 所以我只好打電話給A事業部的人資主管要資料,對方一聽灰熊不爽, 火氣像火箭一樣無法抑制的罵罵叫, 「為什麼我們要提供資料,妳憑什麼要我提供?我們是業務單位的怎麼可能有這種資料…」 宇宙辟歷的兇。

吼,我彷彿踩到風颱尾了,
就跟對方解釋說,對不起,因為公文上是簽說你們要提供資料所以我才打電話跟你要資料, 你也可以不提供,並沒有強迫你們一定要提,而且公文上簽的內容我以為承辦人跟你協調過了, 所以處長也核章了,不然你可不可以寫個眉兒表示貴單位無資料提供。

後來,那位人資主管跟本不鳥我,
於是我就在公文上簽意見說經洽該單位人資經理表示,因屬營業單位,故無具體案例提供…之類的等等等, 並且把簽好的文件掃瞄給那位人資主管,在E-MAIL文中也向他道歉。
雖非使作俑者,但身為人資部門的團隊,我想還是有責任維護整個團隊,
且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才對。

接著快下班前,C事業部的某某人資主管,打電話反應我今天發的危機處裡調訓課程, 他們事業部少一位名額,明明就有提報需求是2個人參訓,為什麼只給他們1人?
「我們家的小姐不是已再增提一人嗎?妳為什麼只給我們一個名額?」她非常質疑又帶點不滿的說。
我聽了心理一驚,心想︰怎麼可能,那個名單簽到老闆那,副座還用筆一個個的在上面點名過耶(這時不禁由衷的感謝起平常很嫌棄做事囉唆的副座,做事龜毛還是有用的)。 不過我馬上回應說,「對不起,有可能是我有漏掉少KEY一筆,我查一下資料再回復給您」。

C人資主管就叫我趕快發稿子抽換附件,我也回應說好,立刻處理。

掛掉電話後翻紙本資料一查,吼,真相大白,於是打電話跟對方說明,
他們的需求單上的人員跟我發出去的名單是一樣的,因為是一樣的,所以就不抽換附件囉(抽換附件是非常恐怖的事,尤其是收文單位量多時,要寫抽換附件的文後移給秘書處重發,秘書處的人也會鬼叫一通,加上碎碎念的表示他們不喜歡抽換附件)

那C人資主管反而非常尷尬的笑說歹勢啦,看錯了。
然後我也很客氣的說沒關係啦。

一連的2次道歉,是為了避免跟別人爭執,
也讓對方有台階下,在說話上輪了,我覺得,沒關係,
只要講清楚自己的理念就好了
俗話說︰贏了面子,輸了理子。

所以我理子贏,就是贏了,哈。 os︰後來經理有寫信給我,嗯,所以,不要跟別人爭,別人無禮,但我可以心安理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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