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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信說:我什麼都可以忍受,就是不能忍受後悔。

(吉他也是重點ㄛ)
 
八月工作太忙,以至於假日仍想留在台北休息(補眠),不回家。
快速回憶一下這星期令人想記下3件事。

第1是官僚
之前工作的主管打電話來交待幫忙調查分「糖果」(用了個代名詞來講)的份數,主管說往年都會給我這單位,而去年是15份,當下我無法馬上給予回答,且當天我有舉辦個大型會議,而隔天1早要去上課,所以在隔天下課後回到辦公室致電回答15分,是用每組2個的分數來估算出來的,我也沒特別多私下飽囊,怎料那位主管卻在電話那頭責怪我,因太慢回應,所以經他們內部討論後決定只能給5個,且又拉裡拉雜地說現在我待的會裡跟他們也沒什麼關係,不用給到太多…云云。整個扯到變成我是個貪心鬼,我想,這就是所謂的「官架子」,莫名被對方羞辱,如果對方不是我之前的長官話,非常想告訴他說︰「拜託不要寄東西過來!!既然我們單位之間沒什麼關聯話,你也不要寄東西過來叫我幫你們做公關!!省得我還要去發送!」
但一切很火大的話都忍著沒講,畢竟這世界很「小」,轉來轉去都會堵到,且對方是長輩,所以忍著原諒他的反反覆覆及官僚。

收獲是後續跟一位有多聞的老友「分享」這事件,跟他講,原來以前聽其他單位講當時我們那組織的官僚,在我抽離那單位時,真切感受到了何謂官僚!老友也提醒我對於以前業務受到幫忙的合作對象及指導教授,仍然要有維繫的必要,莫忘初心,也要感謝曾經有的幫忙。

第2是
進修
星期四上午稍稍休息,請假去台北市勞工局上新修訂的「團體協約」課程,3個小時的課程,由中正大學法學院勞動暨社會法研究中心執行長-李昆鴻授課,他用豐宣的實務經驗來講解如何進行團體協商之協約,讓我對此抽像的法條運用,有了較具體的概念,也許以後有機會為同仁們爭取權利義務時能掌握較多的談判籌碼。李老師說:「等你覺得錢賺夠時,也沒法花啦」(講話有很海派的fu ~)。累時,停下來休息吧!不用一直撐。

第3是態度
最後一天上班還在左擠右擠堆砌會議紀錄時,某大叔辦一場會議叫我跟去幫忙,整個案子涉的投資金額及範疇不容小覷,會議開了近兩小時後結束,因之前完全沒有接觸過這類型的投資產業,所以在會議上更專注聆聽及做筆記,也因為如此,能快速瞭解這個案情。大叔回辦公室後,跑來問我,會議結論是什麼(啥?你不是主辦嗎?剛剛不是坐我旁邊滴嗎?怪力亂神?)?我大略講了主席最後下的3個重點,十幾分鐘後大叔就把會議紀錄完成了,工作效率快到令人想猛烈按讚讚讚!(我之前辦的2個小時會議重聽錄音後,想了半天才大致完成初稿哩)。此時組長走過來我們旁邊,大叔馬上要我背書看他寫的結論是不是正確,要回答組長結論就是那樣,我看著他手上拿著會議紀錄,差點暈過去!!文上的結論竟然是把我口頭講的話拷貝上去,就在他一邊問我,我一邊回答時敲上去滴。標準太…太…低,他應該把整個會討論的情形整裡成精華,也要把幕僚的意見寫上去才可以。而不僅僅是我提的那少得可憐的結論。

接下來,八九不離時的情況是,組長會氣得冒煙,而大叔會再向我要「點子」(之前大叔也常偷我講的點子,再出去邀功說是他想的),於是我手腳快速地收拾行李,跋腿就跑,趕快回家想我的案子,以免待在辦公室被大叔一直吵呀。

以上是這星期在台北「實習」的一星期戰況,報告完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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